报考指南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作者:adminwk 时间:2018/6/7 14:58:00

  •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为考生服务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821

      学院地址:忻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街1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会议精神。我院2018年编制计划原则和办法为:

      1、通过分类考试招生的高职计划占总计划的70%以上。

      2、充分考虑热门专业与非热门专业的比例,就业好的专业与就业差的专业比例,充分考虑校企合作企业专业建设和学院长远发展等诸多因素。

      3、从实际出发,结合考生专业报考志愿,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三二分段计划与中职学校充分沟通,并履行签约、考核、体检、政审等有关程序。

      三、 录取原则及规则

      1、执行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平行志愿录取。

      2、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招生考试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3、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文史、理工、艺术类分类。文史、理工类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语种仅限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7、对口升学按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梁志文(院长)

      四、专业设置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有财务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临床医学、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空中乘务、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旅游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

      五、体检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精神。

      2、学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体检。

      六、颁发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考试、考查成绩合格,颁发忻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七、 录取结果查询

      新生录取结果将由当地招生办按确定的方式公布,也可在网上查询。

      八、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九、资助政策及评审程序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2000—4000元,每年评选一次。

      学院资助:对家庭困难学生学院分三类:1000元、800元、500元资助。

      学院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报酬350—450元。

      奖助学金具体评审程序分三级进行:

      1、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

      2、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评审。

      3、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

      十、 咨询和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南街1号

      联系电话:0350—3159059 0350-3159086

      邮编:034000

      网址:http://www.xzvtc.org.cn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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